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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转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4-03来源:放大 缩小

京区各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3〕5号)精神,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统一负责京区各培养单位2023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市优博”)的评选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国科大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1、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根据上述时间范围内授予博士学位人数按比例确定。

  2、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实验室、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等平台项目可另单独推荐1个。

  三、推荐要求

  1、分类推荐。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推荐,学术学位论文突出原始创新,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突破性成果等;专业学位论文注重应用导向,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成果前沿性、创新性与应用性并重。

  2、专家推荐。每篇推荐论文须有两名以上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推荐。其中,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应为行业产业部门相关专家。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 与在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1份);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1份);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2份)。

  请在纸质材料正面粘贴打印《市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1)

  2、电子材料:

  (1) 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word格式)(附件2);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PDF格式) (附件3)。

  请将上述电子材料发送到tianjie@ucas.ac.cn邮箱。

  (二)系统报送要求

  2023年市优博报送工作统一在 “中国科学院大学信息门户SEP”(网址https://sep.ucas.ac.cn/)上的“北京市优博”系统中进行。报送时间为2023年4月1日8:00—4月8日16:00(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提交)。

  首先需由学生在系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再推荐至培养单位,最后由培养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国科大培养与学位部。

  具体操作步骤请详见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导师及学生)(附件4-5)。

  五、注意事项

  1、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论文原则上应以中文撰写。非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同时提交该论文中文提纲和主要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0字。

  2、涉密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内。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所报送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公开公示。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的导师和学生使用部分见(附件6-7),请培养单位导师和学生参考使用。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统筹,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坚持质量为先,切实做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组织工作。

  联 系 人:田捷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甲)19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与学位部 办公楼141室

  联系电话:(010)88256020

  电子信箱:tianjie@ucas.ac.cn

  系统咨询电话:

  关老师:(010)88256045

  呼叫中心:(010)88256622

  邮箱: service@ucas.ac.cn

  附件:

  1、市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

  4、《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导师使用)

  5、《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学生使用)

  中国科学院大学

  培养与学位部

  注意:1、我所推荐名额为1人;

            2、我所系统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5日(含当日),有申报意向者请与研究生部联系。

  

  

  

附件: